中智公司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
    中智公司党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履行中央企业三个责任,积极配合国家战略实施,依托中智公司作为唯一一家以人力资源及智力服务为主营业务中央企业的核心人力资源服务优势和对台服务工作经验,利用自身在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方面的实力和影响力,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措施”),认真部署落实,高效推进,于2018年10月26日正式发布《中智公司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涉及六个方面内容,共计38条,其中第1条至第6条属于发挥政府智库职能方面、第7条至第15条属于管理咨询方面、第16条至第21条属于人力资源外包方面、第22条至第27条属于人才专业服务方面、第28条至第30条属于服务台湾同胞创新创业方面、第31条至第38条属于商务文化交流方面。该实施意见是中智公司在重点业务板块和区域加快实施惠台服务的重要工作部署。
    中智公司是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中,同时也是中央企业中第一家出台落实“31条措施”实施意见的企业。该实施意见的发布,彰显中智公司人力资源行业旗舰企业的地位,充分体现央企的责任担当和实力,务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进“31条措施”落到实处,可切实为台资企业、台湾同胞服好务,让台湾同胞享受与大陆人员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中智公司外事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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