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2016杭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来了!

近日,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全省就业人员2015年平均工资》,其中, 2015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51719元。据此,201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为4309.92元。

按此规定从2016年1月起,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为2585.95元(201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309.92元的60%),上限确定为12929.76元(201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309.92元的300%)。

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在2016年7月正式启用。

另外,企业在年初申报的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585.95元的,按2585.95元缴费;申报工资高于12929.76元的,按12929.76元缴费;申报工资在2585.95元与12929.76元之间的,按申报工资缴费。

注:2016年1月至6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额,暂按2015年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预收。7月份启用2016年缴费基数时,对上半年预收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文章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