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16号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那么问题来了,针对新规,我们在开具发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哪几点呢?
1、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 年7 月1日之后且购买方名称为企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必须正确填写下列信息:①纳税人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对于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适用本公告内容。
3、留存好自己公司的税号信息。取得发票时请特别留意核对发票信息中的公司名称与税号,因为不论是哪项信息填错,都属于发票信息有误。
小编发现,
很多小伙伴表示对7月1日之后的开票以及报销工作有一些疑问。下面这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的解答,应该可以帮到大家。
▍问题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为强制规定呢?
答:16号公告中“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这种表述就是强制的意思。
▍问题二: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怎么处理?
公告所称“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由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且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均应按本公告执行。
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不适用本公告规定。例如:卷式增值税发票、国税局通用定额发票、手工发票等若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不适用本公告。
▍问题三:发票上要填写税号了,那其他栏目如联系地址、电话及开户行是否要填写?
答:现行法规仅对纳税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普通发票上是否填写联系地址、电话及开户行,目前未作强制要求。
▍问题四:我们是事业单位,索取发票也要提供税号吗?
答:16号公告针对的是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公告不适用于给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的情形,不适用于给无纳税人识别号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人、国外企业开具发票的情形。
▍问题五:那以后发票都不可以写“办公用品”了吗?
答:16号公告针对的是笼统开票行为,比如“”办公用品”、“材料一批”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但并不是说“办公用品”发票就一定不能再开了。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
▍问题六:那么可以开具“礼品”发票吗?
答:《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并没有“礼品”这个类别,企业卖什么必须开具什么,不能笼统写“礼品”。例如礼品是红酒、茶叶、笔等,就如实开具。
▍问题七:那么中秋节采购月饼应该怎么开发票?
答: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没有单独的一个细目叫做月饼,月饼属于“焙烤食品”下属的一个细目,叫做“糕点”,该糕点包括了各种各样的糕点,如:西式糕点、月饼、西式蛋糕、西式素点心、西式包馅点心、烘烤糕点、油炸糕点、水蒸糕点、熟粉糕点等。
▍问题八:吃饭开票也要纳税人识别号吗?
答:是的,餐饮发票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大家7月1日之后因为业务需要出去吃饭,需要餐饮店开具发票时,记得把公司纳税人识别号提供给对方,拿到发票时也要核对一下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否则回来不给报销呦!
但是停车定额发票、手工发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是普通发票,不是16号公告里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不适用16号公告规定。何况,这些发票上根本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想填也填不上。
▍问题九:个人开票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吗?
答:16号公告主要是针对企业单位,对个人开具发票并没有什么影响,个人在开具发票时也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任何个人信息资料。个别商家如果提出开个人发票须提供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可以拒绝。
▍问题十:我手头有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如何查验真伪?
答: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真伪的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线查验。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神计报税、财税新谈、财税与资本